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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评丨多地“拒收”现金?违法!请纠偏

2024-05-14 09:00:54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骆雨婷


随着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现金收付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时有发生。据5月13日央广网报道,吉林等地存在政府服务中心以“不方便找零”“容易遗失”等理由试图不收现金的情况,给出的所谓解决方案,居然是“请找个年轻人帮忙缴费”。

政务服务中心本是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的地方,为了一己之便,而将办事群众的感受和法律要求丢在一边,找借口“拒收”现金,违法。

随着支付技术不断升级,使用现金支付的人确实越来越少。然而,在大多数人享受无现金交易所带来的便利时,仍有不不少人使用现金。其中有玩不转电子设备的老年人,也有视障人士,还有出门在外,手机突然没电或没流量的人。这些人对现金交易的需求正当且合法,应当得到尊重和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此外,早在2021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由此可见,支持现金收付并非现代社会对老年人或某些人群的优待与迁就,而恰恰是分内之事。

支付方式的选择,看似是件小事,实际上却是事关民生普惠服务的大事。优化支付服务,确保现金支付通畅,是服务民生的应有之义。让现金支付方式更畅通,首先要加强监管力,尤其是对政府服务中心、银行、医院等部分公共服务机构拒收现金等问题,应即时责令整改,并加大处罚力度,倒逼其作出表率。与此同时,消费者群体也应勇于对拒收或变相拒收现金的行为说“不”、及时举报、主动维权,共同维护自由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力。

科技进步是为了让人们生活更便利,而不是在服务上只给“单选项”。支付方式电子化是好事,但“兜底”性的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不应被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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