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4 18:30:01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为什么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是什么?”“怎样做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6月3日,永康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岗前专题培训会,培训老师开场的三连问引起了与会应急执法人员的深思。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永康市应急管理局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进行委托。全市各镇(街、区)为受委托单位,当天参会的都是来自一线的应急执法人员。
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是用好下放执法权力的关键。为期两天的培训课程中,既有《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解读,也有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更有行政处罚要点的讲解,通过岗前培训全力打造执法公正、业务过硬的执法队伍。

记者了解到,委托执法的权根包括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以及对适用一般程序(不包括危化、矿山、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罚;对单位处罚金额5万元以上、个人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还有对安全生产类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和反馈等。委托执法期限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这次培训对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参会执法人员纷纷表示,接下来将联系工作实际,学以致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真正运用到一线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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