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07:26:00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林徽因祖父林孝恂在金华当知县,那5个月里他做了些什么,我知道!我家宗谱里写了。”上周,《林徽因祖父林孝恂曾任金华知县》一文刊发,记者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
打电话来的人名叫王文奇,是赤松王氏的后人。
在历史研究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家谱中往往蕴藏着历史研究的珍稀资料。那么,《赤松王氏宗谱》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呢?

1920年,林徽因在伦敦。图源:《林徽因传》
林孝恂图片,来源《林孝恂生平考略》一文
在金华,赤松王氏声名卓著,南宋曾出过宰相王淮。王淮拜相后,宋孝宗封王淮曾祖父王本为太师鲁国公,祖父王登为太师魏国公,父亲王师德为太师楚国公。祖孙四代官居一品,王淮在金华城区的私宅甚至取名“四世一品”,给这座城市留下了老金华耳熟能详的四世一品巷。婺城区新狮街道五石垄水库坝脚西侧则留下了“王家坞”这个地名,这里是赤松王氏从义乌迁到金华后最早的家族聚居地。
王文奇是王淮第二十五世孙。他带来的《赤松王氏宗谱》是影印本,原本现藏于上海博物馆,为民国三十六年重修版本,这个影印本是王氏后人跑到上海去复制出来的。
在该宗谱卷二中光绪乙未年(1895)的一段记录中,可以看到清晰的“林令孝恂”字样,前后文中还多次出现“林令”字样。
《赤松王氏宗谱》里的“林令孝恂”字样
从现有的资料中,我们已知林孝恂在光绪十九年(1893)被授予了金华知县职务,但因为他来到浙江时,被临时抽调担任浙江乡试协助主考阅卷的官员,其间生了一场大病,直到第二年正月才到金华担任知县,到六月因“丁忧”去职。这跟《赤松王氏宗谱》中的记载在时间上能够相互印证。
《赤松王氏宗谱》里记载的,是清朝光绪年间有关王氏先祖坟茔所发生的一件奇案。
案件里涉及的王氏先祖,名叫王栋,字辅之,是南宋宰相王淮的第五个儿子,因为父亲带来的恩荫被封“东阳县开国男”爵位,食邑三百户。他去世之后,与妻子张氏合葬在了“沙溪宝屏山”(今金东区赤松镇赤西村),宗谱里形容此处风景“不崇峻而规模宏壮,气局堂皇”。

《赤松王氏宗谱》里的王栋画像
清朝光绪壬辰年间(1892),乡里有个外姓人父亲去世,他请来的风水先生看中了这个地方。但这块地是属于王氏的,外姓人如何才能入葬呢?那个人就想了个办法,他找到了王姓子孙中的一人,许以重金。那个王姓子孙同意了,就在家族里找了几个人,共同立了个契约,把王栋坟墓边上的空地卖了。成交之后,买主趁夜掘开了王栋坟墓封土,将自己父亲的棺材葬了进去。
这事情被王氏子孙中掌管祠堂的王某知道了,就召集了众人,前往县里告状,但没有告成;于是,他们又前往府里告状,还是没有告成。原因是,买主手中有王氏子孙卖地的契约,而当时王栋墓前已经没有墓碑等可以证明墓主身份的东西。
甲午年(1894)春天,经办此案的刘姓县令卸任,按照惯例,乡绅百姓要给他送万民伞。王某出于气愤,把万民伞给毁坏了,便被收入监牢。
据《赤松王氏宗谱》记载,新上任的“林令”知道了王氏奇案,集众庭讯,审了这个案子,判决买主要把父亲的棺材迁走,出卖祖地的王姓子孙要把钱还给买主,而公堂闹事的王某则处以“徒刑”(即苦役)。
判决之后,买主以近期没有适合迁坟的良辰吉日为由,并未马上起棺迁坟。王氏子孙认为他很可能会一直拖下去。此外他们听到传闻,说买主在把自己父亲棺木下葬时,把王栋的骸骨毁坏了,陪葬品也拿走了。王氏子孙从各地赶来,集合了两千多人,要求严惩买主。
王文奇说,这件事情,王氏家族里一直有传说留下来。他听自己的堂爷爷说,当时王氏宗亲要求超过16岁的男丁都必须参加,手臂上系一条白色汗巾作为标记,打算如果到府里告状不成,就去与买主的家族械斗。如果事情真的按照这样的轨迹行进下去,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场械斗最终没有打起来。林孝恂发现了此事的苗头,便向知府请兵;又亲自前往王栋墓地监督买主起棺迁坟,浇灭了王氏子孙的心头火。
之后,林孝恂因继母去世,丁忧离职,此案由继任者继续审理。
林孝恂离职以后,代理知县“叶令”没有处理此事;下一任知县、江苏人王子华到任后,审理了此案。《赤松王氏宗谱》里抄录了王知县的“定案堂论”(即结案陈词),其中认定此案是买主“图谋风水,侵占地脉”,并说这是“林前县原勘所见及两次堂谕所云也”。
“定案堂论”后面附着金华府的结案公文,说按察司要求王县令再次去现场勘察,了解到的情况是:王栋墓已经没有墓碑,无法确认,但在县志中有“宝屏山,宝屏一名广志寺,王栋墓在焉”的语句,可以证实此处确是王栋墓;按照地契去查验,旧墓与新墓“封土相连,显有侵占损削,即属侵占他人坟冢”。

《光绪金华县志》中提到的王栋墓位置
由于此案经历了三年时间、四位县官,案牍盈尺,因此金华知府亲自前往勘察。公文中记录了他见到的现场:买主父亲的棺木虽然已经迁出,但墓穴形迹尚存,“葬棺处贴近王氏祖坟以致封土相连,稍有侵损其墓门拜台,反与墓穴稍偏,所有王姓祖坟稍去浮土,并非掘毁抛弃情事”。也就是说,之前传闻的王栋骸骨被毁坏、陪葬品被窃,其实不是真的。
此案于光绪甲午年农历十二月十七正式结案。官府对买主判决城旦之刑(徒刑的一种,通常是修城墙等重体力劳动,因遇到慈禧太后六十大寿,买主被赦免);对于出卖祖宗坟地的王氏子孙处以二百大板的惩罚;对于保护祖坟并筹资重修的王氏子孙予以褒扬,说他们“明大义,无愧孝思”。

《光绪金华县志》中有关林孝恂的记载
从这个最终审理结果来看,林徽因之父林长民在《先严哀启》中说的“先严宦游二十年,握州县符七八年,决狱大小以千计,未尝冤抑一人”,并非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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