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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评丨团体操后组团退裙子?这不是缺钱,是缺德!

2024-06-13 10:26:41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骆雨婷


图源: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金华一家网店店主反映:黑龙江某高校多名学生网购衣服穿过之后,400多件裙子遭集体退货退款。很多衣服没有包装袋、有异味,严重影响二次销售,店主损失超8000元。6月11日晚,该校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并牵头与商家协商解决此事。

近年来,网购人群用完演出服集体退货的案例并不少,比如山东菏泽一网店称,太原一所小学的老师和学生订购了十几套演出服,使用后要求退款;山西某大学举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一批表演服,演出服穿完集体退货。

这些案例中,大多数退款者利用的,都是消费者熟知的“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但“无理由”不代表无下限、无道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而这些退回来的演出服,轻则有汗臭味,重则出现破损,显然不符合“商品完好”的定义。拿这些不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的商品来要求退货退款,违背了契约精神,损害了商家利益,暴露出部分学生缺乏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的问题,更为素质教育的“缺课”敲响了警钟。


图源:经视直播

要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买卖双方需要“双向奔赴”,在共同守护好“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则时,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忘记义务、不滥用权利。而对于连接买卖双方的平台,也应有所作为。一方面要通过完善退货退款规则、设置恶意退货黑名单等方式,避免不诚信行为;另一方面要畅通申诉、维权渠道,让商家同样有发声的机会,在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同时,守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当然,屡屡发生的类似事件也凸显了共性问题,即一些学校将演出任务摊派给老师或班级,却没有拨付足够的经费。以至于原本经济就不宽裕的学生还要负担不菲的演出服费用,且很多演出服并非可以经常穿着的普通衣服,演出之后无法再行利用,让老师和学生心生不满,无奈之下通过退货来“转嫁”成本。

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校园活动的校方责任:学校如果组织类似的集体演出,能否不要求整齐划一地着装?如果真要统一,能否由学校给予经费加持。倒逼学校节俭办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形式主义,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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