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7 08:49:17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日前,有市民拨打12345(8890)和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83186666反映:金东区多湖街道古井佳苑小区9幢楼内,有一台电梯禁止使用快半年了,一直无人维修。市民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明确解释一下电梯未能维修的原因,以及啥时候能恢复使用。

6月21日,记者在古井佳苑9幢楼内看到,其中一台电梯的确处于封闭状态。在该电梯间右侧墙体上,贴着一份《封闭火灾现场公告》,内容大致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从2024年2月19日9时0分起,对古井佳苑小区9幢电梯火灾现场予以封闭。封闭范围为警戒标志以内的区域。警戒标志撤除时,视为现场封闭解除。该公告的落款为“金华市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时间为今年2月19日。
按时间推算,这台电梯停止使用已有4个月。为何这么久了,损坏电梯一直未能得到维修?
据多湖街道工作人员介绍,这台电梯停运的原因,是今年2月18日,有一名小孩玩火柴引发了火灾,继而造成电梯损坏。之后,社区邀请金东区法院相关人士,牵头召集物业公司(金华市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家长进行多次协调。其间,双方对于电梯维修费用的责任比例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期,社区又组织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以及小区内相关村(社)代表(该小区是多湖街道上古井、十二里、牛皮塘等村的安置房源)一起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物业公司先行垫资电梯的维修费用(约15万元),然后物业公司走法律程序起诉当事人。
当时,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同意上述意见的前置条件是——小区内3个相关村(社)要共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究其原因,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相关村(社)未与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新物业在无物业服务合同情况下一直在超期服务。因此,只有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和新物业今后对当事人提起法律诉讼时才有诉讼主体资格。
6月25日,记者从金华市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自事情发生以来,和新物业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推进事情处理,虽未签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已提前接洽电梯维修单位,相关配件将于7月底从日本运送到位并进入维修环节。在这四个月时间内,经过多次沟通,各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物业服务合同于昨天下午完成各方盖章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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