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4 11:12:05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近日,兰溪市云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举报,称竹园村小区内有一块公共绿地被人“占为己用”,执法队员随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现场,执法队员发现这块绿地面积约6平方米,已被人用水泥进行了硬化,其中还有裸露的电线。“最近刚买了一辆电车,所以就想把门口这片绿地利用起来,安装个充电桩。”住在该小区一楼的当事人翁女士道出了毁绿的缘由。
针对其损坏城市绿地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翁女士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当场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原状。翁女士表示愿意配合,并很快就称已整改完毕。
可当执法人员到现场勘验时,发现翁女士只在硬化地面上铺了一层黄土,企图蒙混过关。对此,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铲除了该处水泥。
爱绿护绿人人有责,小区公共绿化不可私自损坏占用。执法队员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违规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护城市的每一片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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