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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软管违规改装三通接口,罚款500!

2024-07-06 07:29: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通讯员 岳弢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擅自改装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器具,就会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兰溪市游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游埠镇早茶街一家餐饮店厨房内的一个燃气瓶通过三通接口连接到两台灶具上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店主表示自己为了贪图方便,便动手“改造”了燃气管。

涉事餐饮店存在燃气软管“三通”现象

三通又称管件三通或者三通管件、三通接头等,主要用于改变流体方向,用在主管道要分支管处。燃气瓶私接三通,一旦老化会导致燃气泄漏点增多,增大了燃气遇明火爆炸的几率。“你这种改装方式非常危险,燃气具有腐蚀性,接头越多,遭腐蚀出现的危险也越大。一旦管道老化燃气泄漏,容易引起安全事故!”执法人员当场向餐饮店负责人提出整改。

执法队员下达决定书,涉事餐饮店扫码缴纳罚款

执法队员在后续的复查行动中发现该餐饮店并未及时整改,随即要求经营者到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最近生意好,店内业务忙,想着也就是多接一根管子,短时间内应该问题不大,就没有引起重视。”对于店铺负责人麻痹大意的思想状态,执法队员立即对其开展安全教育:“早茶街是咱游埠的金字招牌,你的店铺生意好,人流量也大,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安全问题‘一失万无’,要确保‘万无一失’,您觉得呢?”

“我明白了,今后一定把安全放第一位。”经过执法队员的耐心普法,当事人接受处罚,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终,该店因在经营过程中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

下一步,执法队将持续加强餐饮单位的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双管齐下,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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