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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聚焦|父亲去世后,该如何支取银行存款遗产?义乌市民的这个问题不少人遇到过

2024-07-15 11:10:59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张海滨

“没想到,父亲去世后,到各家银行支取银行存款遗产会各有不同。”近日,义乌市民章先生向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83186666反映自己在支取银行存款遗产过程中的经历,他说,这个问题不少人都可能会遇到。

章先生的父亲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经商,并有自己的加工厂,在义乌多家银行都有存款。章先生父亲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章先生有一个妹妹,已出嫁很多年。章先生的父亲去世后,章先生的母亲和妹妹都是法定继承人,后经义乌市人民法院调解和义乌市公证处公证,其母亲和妹妹均放弃继承这些银行遗产。让章先生想不到的是,他拿着调解书、公证书去银行取款时,不同的银行却有不同的要求,有的银行内部不同的工作人员也有不同解释。

“我去的前几家银行,工作人员都是凭调解书、公证书取款,不用其他继承人都到场。”章先生说,有一家银行,当他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后,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取款,一定要其母亲到场才可以。工作人员说,这是继承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一定要章先生的母亲到场。

由于章先生不认同这个说法,该银行主管领导出面,沟通后,陪章先生一起去义乌市公证处查看相关材料,并由义乌市公证处联系了章先生的母亲到场,最后让章先生取出了其父亲的存款遗产。

那么,储户去世后,继承人该如何支取银行存款遗产呢?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以章先生取款过的四家银行为例,在处理时都符合相关规定,前三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验证了调解书和公证书后,给章先生取款是可以的。第四家银行的做法是在验证的基础上,又到公证处进一步查看相关材料,并联系了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是允许的,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原本就应当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验证调解书、公证书的真实性。

值得一提的是,家住东阳市区建工小区的退休老师朱老师近日也遇到了支取存款遗产的问题。妻子去世后,朱老师也住院了一段时间,等他到银行领取亡妻生前的存款时,发现总行已冻结了这笔存款。为此,该银行大堂经理先后与总行、辖区派出所、东阳市公安局、东阳市吴宁街道联系,最后将这笔存款取出交到了朱老师手中。

银行工作人员建议,由于各家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稍有不同,建议市民在去银行支取存款遗产前最好先电话咨询相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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