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18:02:12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 公示时间:自稿件发布(2024年7月26日)后7个工作日结束(2024年8月6日)。


金华两头乌学名金华猪,是中国四大名猪之一,也是我国首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地方猪种之一。

因其头颈部和臀尾部毛为黑色,其余各处为白色,故又称为“中华熊猫猪”。
金华两头乌以肉质优美著称,具有生长周期长、皮薄骨细、肉色鲜红、细嫩多汁等特点。
此前,金彩云对外发布了“金华市两头乌区域公用品牌创意活动”投标评选征集令,截止2024年6月30日,大赛组委会共计收到创意口号343组(750余条),创意IP50余组,创意LOGO110余组。经组委会初审后,同步组建“金华市两头乌区域公用品牌创意活动”投标评选小组,经初评、复评、终评三轮审评后,最终遴选出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IP形象公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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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设计奖(1名;10000元/税前)
因投标作品无一获投标评选小组认可,组委会暂定该奖项空缺(具依据可查此前声明事项,点击此处跳转),后续可由4位获优秀入围奖选手,共同对作品优化,并择优提报后,组委会再行商议颁发。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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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入围奖(4名;1500元/名/税前)
1.一号作品(乌宝)

作者:傅军杰
2.二号作品(金小乌)

作者:郭亚梅
3.四号作品(乌冬冬)

作者:孔思悦
4.七号作品(乌宝)

作者:梅萍 刘霞菲
品牌LOGO公示

01
✦
最佳设计奖(1名;6000元/税前)
一号作品(“千年金华猪 一品难忘香”金华两头乌)

作者:傅军杰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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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入围奖(4名;1000元/名/税前)
1.三号作品

作者:沈瑜珊
2.十号作品

作者:陈琳
3.十三号作品

作者:郭佳乐
4.十七号作品

作者:罗紫云
宣传口号公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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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口号奖(1名;1000元/税前)
浙里有好猪,金华两头乌。
作者:李云
(根据声明事项,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则主办方以收到时间为依据,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视为有效应征作品。)【点此查看此前声明事项】
02
✦
优秀入围奖(5名;500元/名/税前)
1.寻味人间千百度,最忆金华两头乌。
作者:陶宗宝
2.金华两头乌,万家好口福。
作者:李晓霞
(根据声明事项,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则主办方以收到时间为依据,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视为有效应征作品。)【点此查看此前声明事项】
3.千年金华味,一品两头乌。
作者:陈稳稳
4.天地孕精华,好猪出金华。
作者:马宇彤
5.“畜”类拔萃,“食”尚之选——金华(两头乌)猪。
作者:季友力
【此前/再次】声明事项

1.奖项设置中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的,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永久有效);
3.本次活动评选出的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IP形象、品牌LOGO、宣传口号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组织单位,该作品知识产权归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所有。
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IP形象、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或ps格式)。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获奖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组织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4.根据国际惯例,作者对金华两头乌猪区域公用品牌的参赛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其著作权;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享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优先受让权和推荐到其他活动比赛等权利;同时,组织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6.本活动解释权归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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