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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评 | 维护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让教育有尺度、有温度

2024-08-29 06:34:00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记者 许笑

“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制度上明确支持教师的惩戒权。这一鲜明表态,引发舆论热议。

在传统观念中,“严师出高徒”一直被视为金科玉律,教师的惩戒权被视为塑造学生品行、维护教学秩序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教育观念的转变,特别是对孩子身心健康问题的日益关注,传统意义上的“管教”方式开始受到质疑和挑战。体罚、辱骂学生的极端案例被曝光,更是加剧了社会对教育惩戒权的敏感与担忧。

重新审视教育惩戒权的内涵与边界很有必要。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教育惩戒权并非教师个人的特权,而是基于教育目的、遵循教育规律的正当权利。它旨在通过适度的惩戒手段,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因此,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确保既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不违背教育的初衷和目的。

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教育惩戒权的维护与支持并非孤立的行为,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一方面,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运用教育惩戒权的能力和水平,教师应当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沟通技巧,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惩戒成为促进学生成长的催化剂;另一方面,家长和社会各界也应当给予教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尊重他们的教育决策和管教行为。最后,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公开、透明、公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

此外,行使教育惩戒权时的“越位”“过当”行为仍须被警惕:任何形式的体罚、辱骂等极端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它们不仅违背了教育的初衷和目的,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师的职业形象。说白了,管教、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是引导孩子明对错、知底线,具体方式方法需要尊重教育规律,结合孩子性格特点进行。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明确教师的惩戒权及其边界,见尺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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