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8 11:07:33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日前,市民徐老太太拨打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83186666咨询:她想在去世后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但不知道具体流程该怎么操作。
徐老太太今年82岁,婺城区人士。她表示,自己一直以来都有捐献遗体的想法,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这一想法也越来越坚定。在取得孩子和家人的同意后,她打算先进行志愿登记,提前完成这一夙愿。
据了解,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是指自然人在过世后,以自愿、无偿的方式,将遗体的部分或全部捐献出来,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科研的高尚利他行为。目前,我省开展的相关捐献主要有以下几类:器官捐献、遗体捐献、眼组织捐献、脑组织捐献和硬脑膜捐献。
记者从金华市红十字会获悉,有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意愿的市民,可以通过现场登记或在线登记平台,完成志愿登记手续。前者,由市民前往地级以上市红十字会,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的志愿登记(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后者,可以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三者选择其一即可)完成志愿登记。



其一,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在首页上方(上图)点击“我要登记”,进入相关页面。点击“志愿登记”,进入志愿登记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选择捐献意愿后,点击“保存”即可获得电子登记卡,完成器官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
其二,通过微信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进入主页面后,在底部点选“志愿登记”,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选择捐献意愿,完成登记。

其三,在手机上打开浙里办App,在搜索框中输入“人体器官捐献”进行搜索(上图),然后在搜索结果中点击“数字红会”,确认市民所在的市(县、区)后,在新的页面点击“人体器官捐献”,然后点击“志愿登记”,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选择捐献意愿,完成登记。
金华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截至今年8月31日,我市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数量已有3.3万余人,人体器官捐献累计499例。如果市民想咨询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的相关信息,可致电0579-82114353联系市红十字会。
另据了解,根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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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金华市民政局下发《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角膜和遗体捐献者丧葬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金市民〔2013〕87号)文件,明确对角膜和器官捐献者的遗体处理,落实专人负责,开通绿色通道,对丧葬费用实行优惠。其中,捐献者丧葬经办人凭当地县以上红十字会出具的角膜和器官捐献证明,免除角膜和器官捐献者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并对使用告别厅、化妆、骨灰盒购置、公墓墓地购置和安葬等费用减免1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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