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18:15:23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近日,兰溪市黄店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金先生的12315投诉,称一个多月前在黄店镇甘溪某家电超市购买的某品牌三开门冰箱在工作中冷藏室不制冷、冷藏室外表温度较高,经一次维修,一次换机后问题仍未解决,现要求退款或调换,并赔偿相应损失。

接到金先生的投诉后,黄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迅速与投诉方、被投诉方取得联系,仔细查看购货发票、产品合格证、维修记录,检查冰箱工作情况。经查明,金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冰箱产品合格证齐全、购货来源正规。经冰箱售后服务人员检测发现,由于冰箱在运输过程中冷链管松动,导致冰箱冷藏室不制冷、外表温度较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新购冰箱不制冷,经一次维修、一次换机后问题仍未解决,要求退款或调换合情合理,也是经营者的义务。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家电超市向消费者朱先生赔礼道歉,为金先生更换了一台其他品牌的新冰箱,并赔偿金先生150元,用以补偿金先生因冰箱问题带来的麻烦。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