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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开窗扔烟头,被后车行车记录仪拍个正着!高速交警:罚!

2024-10-23 11:02:13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记者 吴越悦

烟头、用过的纸巾……在日常生活中,这些都是最为普通的废弃物,但在车速普遍较快的高速公路上,一旦被驾驶人或者乘客随意从车窗向外抛出,这些就可能变成危害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定时炸弹”。

10月23日,记者从金华高速交警四大队了解到,最近,该队已经接到多起关于前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举报。

10月18日19时40分许,金华高速交警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169公里100米处,一辆正在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上,忽然“飞”出一根未熄灭的烟头。

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联系举报人进行取证。

民警回看举报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后,联系违法车辆驾驶员到义乌东收费站接受处置。

在义乌东收费站,民警了解到,王某当天从义乌出发前往金华,行驶至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169公里100米处时,为图方便,就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了车窗。

因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王某最终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据金华高速交警四大队的民警周祥斌介绍,之前,他们也遇到过这种因司乘人员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被其他驾驶人举报的情况,除了扔烟头的,还有扔纸屑、塑料袋或是牛奶盒的。

周祥斌说,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扔掉的不仅是垃圾,也丢弃了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最重要的是也危及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一方面,驾驶人在行驶的过程中,往车窗外扔东西的动作,极易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也可能导致误操作车辆方向盘,进而引发车辆失控,发生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其他车辆驾驶人在正常驾驶的过程中,若突然遇到前车投掷物体,可能会下意识操作车辆进行躲避,极大概率导致事故的发生。

还有,在车上扔未熄灭的烟头,极易引发火灾。之前,在我市的高速上,就曾发生过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把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最终误将自己车上的货物点燃的事。所以,驾驶员在驾车时,要自觉杜绝吸烟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动作或行为,尤其不能将烟蒂、垃圾随意丢出车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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