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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210万余元!虚开药品转卖牟利,买卖双方都违法!

2024-10-31 11:17:56

来源: 金华传媒记者

作者: 记者 胡哲南

10月3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市医保局公布了一起参保人员利用医保虚开药品转卖牟利的典型案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2022年2月,我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在特殊病种大额费用专项核查时发现器官移植病人张某等存在费用增长较快、多家医院交叉就诊等问题,进一步核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经查,参保人张某隐瞒开药真实用途,将药品出售给余某。余某系杭州人,2018年开始余某收购倒卖药品,从中赚取差价。余某在去杭州医院就医时,向从全省各地前来杭州就医的肾脏、肝脏等移植病患(参保人)提出其可以收购经医保结算开出的药品。之后,参保人张某等隐瞒开药真实用途,从医院超量配药享受医保待遇后,通过寄递、医院外面直接交付等方式将药品出售给余某,余某再加价卖给下家,其从中获利至少10万余元,共同造成医保损失596万余元。

其间,余某通过本人微信、支付宝以及丈夫江某微信向参保人支付收购医保报销药品的费用。余某丈夫江某明知妻子倒卖医保结算药品,仍然提供本人微信号用于支付收购药品费用,并协助收取、寄递药品等。

今年3月,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江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本案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596万余元,非法获利210万余元,至今退赔金额550万余元。

“我市医保部门对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打击,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多种手段严惩欺诈骗保行为,强力打击非法收购和销售药品的违法骗保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既是国家医保惠民政策的受益者,又是良好制度建设的参与者,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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