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3 08:03: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案例
近日,金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浙江某技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疏散通道警示标志不明显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整改,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金东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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