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0:57:07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为深入推进“安薪金华”建设,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金华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向社会发布2024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一、金华市聚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金华市聚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CGJLGC4B,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倍熙街40号,实际控制人:胡某。
2024年1月29日起,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因经营不善已停业,拖欠杨某某等2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21982元,胡某失联。3月20日,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4月1日,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5月22日,胡某自首,并于当日将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完毕。8月1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金华市聚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胡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二、郭某某拖欠劳动报酬案
郭某某,男,身份证号码:330724********5010。
2024年1月30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郭某某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郭某某系义乌市某房地产建设项目实际承包人,拖欠2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0余万元,郭某某失联。2月3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郭某某逾期未履行。
2月5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当日,义乌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3月15日,郭某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所欠工人工资已于当日结清。6月4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郭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三、东阳市易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东阳市易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9NQYK5B,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学士南路203号4楼,实际控制人:李某。
2024年6月18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因经营不善已停业,拖欠易某某、赵某某劳动报酬共计79156.59元,李某失联。7月3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7月25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7月27日,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8月27日,李某被抓捕归案。9月18日,东阳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武义县聚半仙餐饮店拖欠劳动报酬案
武义县聚半仙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23MABMTGJH9D,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南缸窑村(浙江省武义仪表厂内),经营者:高某某。
2023年11月3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因经营不善已停业,拖欠高某某等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50626元,高某某失联。11月14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11月24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12月11日,高某某归案。2024年2月4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决高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
五、浙江坤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案
浙江坤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720038525P,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金鑫大厦2604室,法定代表人:申屠某某。
经查,浙江坤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义乌市后宅街道宗泽路与洪深路东南侧地块一(二期)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2024年5月7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于5月13日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该单位逾期未改正。
8月1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义乌市金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案
义乌市金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8G423J8Q,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莲池路386号1楼101,法定代表人:卢某某。
经查,义乌市金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兰溪市金越涂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的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2024年9月3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于9月6日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该单位逾期未改正。
9月24日,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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