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栏目列表  >  锐评   正文

锐评丨有结婚证还要开婚姻证明?让整治来得更广更实些

2024-11-28 21:14: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图源:法制日报

近年来,各地大力为基层减负、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由基层开具的证明大幅减少,但不合理开具证明的情形仍在一定程度存在。

比如,有结婚证还要开婚姻关系证明,有户口本还要开 “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的单位,根本不管有没有政策依据,符不符合规定,也不管基层有没有核实相关信息的能力与义务,就直接要求村或者社区开 “贷款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这些很多都是多此一举,死板机械的“拍脑袋式”开证明要求,有的甚至是“没事找事型”,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群众怎会不骂“奇葩”。

给老百姓办事添堵的繁琐证明、循环证明,以及奇葩证明,本质上都属于“不合理证明”“不必要证明”。既然“不合理”“不必要”,就不应该在现实中出现。否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既会让群众陷入“办事难”的窠臼,不仅多跑腿,还更糟心,也是在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开群众那关过不去,容易引发干群矛盾,开了又怕粘上是非,躺枪背锅,简直进退两难。

之前,我们看到过“派出所就奇葩证明怒怼相关单位”的新闻,舆论为此叫好,赞赏相关派出所为民仗义执言的态度,并进一步表达对“不必要证明”的鄙夷,事情最后也基本都能得到圆满解决。不过,“不必要证明”困扰基层与群众,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单靠派出所出手解决个例,是远远不够的,想方设法解决共性问题,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才是追求。

也正因此,近年来政府工作的一个具体着力点是,花大气力,出重拳,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不必要证明”说拜拜。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开证明这件事上坚定不移“做减法”,哪些证明能开、哪些不能开,有了清单和明确规定,也使得“不必要证明”的要求与开设大幅度减少,体现了相关部门“刀刃向内,改进服务”“政府多协调,群众少跑腿”的决心和勇气。

在整治“不必要证明”上,取得的成效值得肯定,但存在的不足也不能忽略。“有结婚证还要开婚姻关系证明”等情况提醒着社会,“不必要证明”还有“漏网之鱼”,仍有一些角落的“积灰”还没有清扫干净。一些保险公司、银行、学校、医院等,依然“我行我素”,存在着要求基层开“不必要证明”的情形。

这些单位为何会成为“漏网之鱼”?按照基层人员的说法,关于整治“不必要证明”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在党政系统内下发,党政部门要求开具的证明大幅减少,但不少企事业单位依然把相关证明作为办事的前置条件。而这些企事业单位让基层开“不必要证明”,也有“甩锅推责”之嫌,折射出工作机制和作风问题,这也是一种不作为、乱作为。

此类情况也说明,整治“不必要证明”的现实触角,还需更广更深。将“漏网之鱼”也纳入整治之中,革新甚至重塑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流程,对顽疾式的“不必要证明”,要有更强有力的监管、反馈和纠错、问责机制。而啃下这些硬骨头,对于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与获得感,很有必要性。

除了“不必要证明”外,现实中还存在一些群众确实有需要,但未在规范清单内的证明事项。这就对“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本原则是“能上网的尽量上网”,既让群众快速办好事,也为基层减负助力。多地探索实践的政务服务兜底窗口、“办不成事”窗口,对于这些证明事项的办理,也起到了兜底作用,应当成为各地“标配”。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