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9 09:30:55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在机动车辆和电动自行车等私家交通工具日益普及的当下,因各种原因被人们“遗弃”的车辆也在悄然增多。在城区的部分城中村、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和背街小巷处,经常能看到“僵尸车”的身影。“僵尸车”正成为城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

“‘僵尸车’整治,到底难在哪里?”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市民认为,不论是为了维护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还是为了营造文明有序、环境良好的城市面貌,都应该好好整治一下“僵尸车”。而且,相比于阶段性的突击整治,更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形成长效清理机制,杜绝“僵尸车”的存在空间。
三江街道阳光社区的双鹊路是“汽摩配一条街”,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商家。记者从阳光社区了解到,之前为了规范经营,社区与商家协商,给予一定程度的便利,允许他们适当扩展店铺门口的经营区域。然而时间一久,各种需要维修、置换、淘汰、报废的车辆,开始长时间停放在附近的路面或人行道,成为“僵尸车”。这也是当地“僵尸车”数量呈现不定期反弹的主要原因。
阳光社区党委书记朱莹介绍,“僵尸车”时不时出现,挤占了居民正常停放车辆和出行的需求。对于停放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僵尸车”,社区会要求车主或商家在两个星期内自行拖移。如果车主或商家不主动拖移,则视其为无主车辆,社区会邀请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集中清理。但这种做法只能阶段性治标,不能长效性治本,因为社区没有权限直接处置“僵尸车”。
“对于‘僵尸车’,只能通过综合行政执法和交警等部门来处理。”西关街道金艺社区党委书记骆燕介绍,之前,有的“僵尸车”被拖移后,还发生过车主报警的纠纷。目前,对于停放在公共区域的“僵尸车”,社区在接到居民投诉后,会及时通过相关部门前来处置;对于长时间停放在车位上、挤占公共停车空间的“僵尸车”,社区只能对车主加以劝导,没有办法强行处置。
对于“僵尸车”的治理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什么是“僵尸车”没有定义。如果是车辆违法停放,交警可以拖移;如果是长时间停放在公共车位上的机动车辆,交警没有权限予以强制处置。
记者在金华开发区走访部分“僵尸车”停放现场时,看到个别车辆上贴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告知单》。就此,记者联系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开区分局的工作人员。据对方介绍,根据《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执法人员会对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出具《告知单》,要求车主在一定期限内驶离车辆。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虑,执法人员一般不会直接拖移车辆,而是尽可能联系到车主,先进行劝导。如果劝导无果,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在金华人大网站上,记者查到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超过三十日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责令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限期驶离;逾期不驶离或者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车辆转移至指定场所,并告知或者公告车辆所有人申领。逾期不申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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