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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曝光台丨处罚2.8万元!只因未做这件事……

2024-11-29 15:32: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通讯员 周铭

案例

近日,金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金华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职责、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整改,并进行立案调查。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金东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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