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10:56:13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金义新区鞋塘办事处金港大道以北,杭金衢高速公路鞋塘出口路段,人行道上停满了机动车,影响通行。”近日,家住该路段的居民贾先生致电12345(8890)反映此事,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巡逻,对乱停车辆抄牌,禁止乱停乱放。

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鞋塘出口路段,记者看到,两边的人行道和道路之间都加装了护栏,车辆无法越过护栏。往金港大道方向,由于03省道正在进行半封闭施工,只有一半道路通行,路边也不许停放车辆。再往前走一直到金港大道,路边大多有停车的地方,一路上很少看到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有商家说,一般来说,白天停放的大多是临时停放,买了东西或是办好事就离开了,所以停车位比较空,很少有人会停在人行道上,而且,车子停在人行道上,弄不好就会被抄牌。

记者采访了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鞋塘中队相关负责人。据负责该路段执法的工作人员介绍,最近举报比较多的是金山华庭小区门口这一区域,主要因为这个小区内部停车收费,所以夜间停在外面人行道的情况比较严重。为此,鞋塘中队前几个月就一直在抄牌,从上周开始,白天抄牌,晚上发温馨提示单,让车主们不要占用人行道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也就是说,车停在人行道上是违法的。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人行道上非定点泊位违章停车,将按规定对车主进行违章处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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