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4 13:01:42
来源: 无


近日,经过义乌市义亭镇警源治理中心、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的不懈努力,在义亭镇某注塑厂工作的王某某等4人终于拿到已拖延两个多月的1.8万元工资。据了解,王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进入这家注塑厂工作,辛苦一个月后工资却被对方冒领,注塑厂负责人也因此吃了“大亏”。
去年10月8日,王某某等人通过“朋友”陆某某介绍,进入义亭镇这家注塑厂做临时工。按照约定,她们的工资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7元。辛苦工作一个月后,4人应得18054元的报酬。然而,当完工的日子到来时,王某某等人没能如期拿到工资。
注塑厂负责人肖某某说,完工后,他就将4人的工资一次性交给了陆某某,委托他代为转交。然而,陆某某辜负了所有人的信任,将这笔钱私自挪用。得知这一消息,王某某等人多次找陆某某要求归还工资,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甚至玩起失踪。
无奈之下,王某某等人向义亭镇警源治理中心求助。警源治理调解员傅善斌等人在接到求助后,立即展开调查并联系上义亭派出所民警朱锦涛,请求协助追回被陆某某挪用的工资。
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为王某某等4人追回18000元,每人分得4500元。从傅善斌手中接过一沓沉甸甸的钞票时,王某某等人激动得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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