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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擅自施工将收到罚单,已有人被罚3万元

2025-01-14 15:57:04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汪晓梅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备受关注。然而,一些建设单位(个体户)为了赶工期或降低成本,未申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你好,你这里的装修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装修造价也超200万元了,是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你是否可以出示下施工许可证?”现场的执法队员对施工方进行了询问。经现场勘查,该项目的建筑面积以及工程造价均达到了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标准,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便擅自进行了施工。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执法队员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停工通知书,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同时,执法队员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情形?据悉,依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中第一条规定:“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因此,超过上述范围的施工项目需要在开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才可以进行施工。

接下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同时,也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合法合规的建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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