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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捡到鹦鹉报警求助,注意!鹦鹉不可随便养,非法养殖或受处罚

2025-02-19 10:29:39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胡晨歆 通讯员 金佳钰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一只小鸟,快帮忙看看。”2月16日晚,一热心市民带着一个纸箱子匆匆来到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称自己在路边草丛里捡到一只鸟,不知该如何处理,于是报警求助。

值班民警接过纸箱,看到一只灰头蓝身的小鸟蜷缩在一角,无明显外伤,状态尚好。民警不能准确分辨出这只鸟属于哪个品种,小鸟身上也没有脚链、脚环等标志,所以无法确定是否是辖区居民饲养的宠物。

经过一夜的等待,并没有失主前来寻找,民警就联系了金华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前来救助。经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是一只普通的鹦鹉,属于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初步检查,工作人员并未发现该鹦鹉有受伤,便将它带回救助中心照看。

去年以来,三江派出所根据生态警务建设要求,坚持全警行动、部门联动,发挥生态警长作用,健全生态共治队伍,提升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并多次与市民接力救助野生动物,全面提升护航生态能力水平。

针对捡到的鸟类能否私自饲养的相关问题,民警介绍,私自收购、出售、饲养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而除虎皮、玄凤、牡丹等法律允许饲养的鹦鹉外,其他鹦鹉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市民如果偶然接收了种类不明确的鹦鹉,尽快联系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林业部门或者拨打110报警求助,弄清楚鹦鹉的种类。否则,被发现非法购买养殖国家重点保护的鹦鹉,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民警提醒。

接下来,三江派出所将继续践行生态警务理念,以“冬季行动”为抓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养殖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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