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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电梯维保人员实行信用积分管理

2025-02-27 16:03:25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刘小刚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金华市电梯维保作业人员信用记分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将于4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针对电梯维保作业人员出台信用管理办法,规范电梯维保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提升电梯维保行业的整体水平,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的乘梯环境。

《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电梯维保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了记分依据和周期。一个记分周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最高分值为12分。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执法情况、检验机构的技术检查结果、行业协会评价以及其他奖惩因素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每次记分分值划定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档。

违规违法行为越严重,记分越高。其中,对于维保人员存在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以及在自检和作业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所在维保单位且情节严重等行为,一次记12分。对维保人员存在违规短接行为,自检人员自检时未发现电梯短接行为或发现未督促恢复,以及自检人员和维保人员所聘电梯维保公司或作业相关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被监察机构立案处罚并负有责任等情况,一次记6分。

根据记分结果,维保作业人员将被分为不同等级。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越高,信用等级越低。其中,违章记分满12分的电梯自检人员与维保人员信用等级为一星级,标识为红色;7-12分的为二星级,标识为橙色;4-7分为三星级,标识为黄色;1-4分被为四星级,标识为蓝色;0分为五星级人员,标识为绿色。

针对不同等级人员,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差异性监管措施。对于信用较差的作业人员,予以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督促其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对于信用良好的作业人员,将给予表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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