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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三类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我市呼吁“六不做”

2025-03-05 09:45:27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胡哲南

3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发布了《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非法社会组织调查和处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市民政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六不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若发现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非法组织活动,可拨打各地民政局举报电话。

截至目前,我市现有社会团体228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37家,基金会38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超2.59万家,是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一些非法社会组织通常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他们往往会通过虚假宣传、非法募捐、诈骗等手段开展活动,导致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降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非法社会组织一般有三种,一是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二是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三是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此次《办法》的出台,旨在精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组织生态的健康发展。

2023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23家,进一步强化了“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市民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前,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进行查询。凡是查不到的,这个组织就可能有问题,至少不是合法社会组织;另外,市民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后,也可以拨打市民政局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投诉,相关线索、佐证材料也可发送至联系邮箱。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的非法社会组织都必须作出取缔处理,对一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非法社会组织,经劝诫、教育后主动及时解散的,可以不再作出取缔决定。

市民政部门通过本端呼吁公众,做到“六不做”: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党员干部和社会名人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新闻媒体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宣传机会;企事业单位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互联网企业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平台;金融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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