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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金开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5-03-10 11: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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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有关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强省、制造强省、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力打造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工匠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金开工匠”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工匠” 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4〕112号)、《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百工之乡八婺金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46号)和《金华市总工会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八婺金匠”遴选工作的通知》(金总工〔2024〕12号)文件精神,培育一批具备“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勇于创新”精神的“金开工匠”,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工匠精神激发全区广大职工的创新创造热情,加快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助推金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数量和原则

2025年在全区培育“金开工匠”20名。培育原则如下:


(一)培育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锚定“港” “廊” “链”主战场,重点从我区经济发展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产生。


(三)培育工作向企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倾斜,入选人员中企业技能人才占比原则上不少于80%,40周岁及以下人员占比原则上不少于50%,积极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申报。


(四)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五)已入选市级及以上同类别培育项目者不再重复推荐。



三、培育条件

推荐申报“金开工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开发区全职工作1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强技能,在区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获得区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区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三)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具有贡献,或培育选手在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成绩获前三名;


(四)具有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振兴传统产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符合此条件的,可不受职业资格类别限制);


(五)虽无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在一线岗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技能水平被同行一致公认、职工认可、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较高效益,不论学历、职称,可在全区推荐1-2个名额;


(六)在教育卫生领域从事技能型工作岗位,并在本区域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教师或医务工作者。



四、推荐途径

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不唯学历、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一)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培育条件,经层层推荐选拔,由各乡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筛选审核后向区总工会申报推荐。


(二)个人自荐。对照评选条件,个人所从事的领域在全区具有引领水平的,可以自我推荐,并由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筛选审核后向区总工会申报推荐。



五、培育程序

按照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联合审定、社会公示等四个环节进行。


(一)资格审核。申报结束,区总工会、区组织人社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审入围人员。


(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团队,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把关、审核,形成复审名单。


(三)联合审定。成立由开发区总工会主席金重东为组长,开发区组织人社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李莉,开发区总工会副主席严家福为副组长,开发区组织人社部社保业务科科长金黄容,开发区总工会组宣科科长叶燕芳为成员的联合评定小组,负责确定“金开工匠”最终人选报请开发区总工会、组织人社部联合审定。


(四)社会公示。将候选人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



六、补助办法

被列入“金开工匠”项目培养人员,可获学历技能提升补助金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区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工匠培养项目等。



七、其他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周四)17:30。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填报并打印推荐申报表,与身份证、岗位从业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工作照、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携带前往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完成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后由乡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总工会,同时将“金开工匠”推荐申报表电子版汇总(文档要求一人一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通过浙政钉发送区总工会。联系人:叶燕芳、吴颖,89150215。

 

附件:

1.2025年“金开工匠”推荐申报表

2.2025年“金开工匠”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金华开发区总工会  金华开发区组织人社部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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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开工匠”推荐申报表


2025年“金开工匠”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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