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栏目列表  >  聚焦   正文

金彩聚焦|停车场缴费后无法开发票?

2025-03-10 11:59:40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周律江

“现在不少停车场都是智能扫码收费的,不需要人员值守。虽然这种缴费方式非常便捷,但我碰到过几次扫码缴费后无法开具电子发票的问题,其中有本地的停车场,也有外地的停车场,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市民成先生拨打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83186666反映,希望能通过媒体咨询相关部门,帮忙解决类似问题。

成先生介绍,他每次驾车外出办事,习惯寻找办事地点周边的停车场停车,比较放心一些。以前,因为公司不能报销停车费,所以每次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的停车费,他用手机扫码支付后就没关注过开发票的事。

“今年春节过后,公司对员工用车产生的停车费施行实报实销的财务制度,要求员工必须出具相应的电子发票才能报销。”成先生说,以他的出行频率计算,全年支付的停车费能报销数千元,不是小数目。然而,近段时间,他在多个停车场扫码缴费后发现,除了城投管理的公共车位停车费能在手机上开具电子发票以外,一些城中村和社区周边的收费停车场,在扫码缴费后找不到开具电子发票的链接,而且有些停车场的收费单位是外地的,不知道怎么联系对方。类似的情况,他在杭州、义乌、东阳等地也碰到过,无法取得发票,让他感到无措。

对于成先生烦恼的问题,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一般可以从三个渠道提出诉求:一是向停车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反映问题(前提是收费单位同为本辖区单位),要求对方出具发票;二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在主页面上方点击“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停车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再按相关联系方式进行投诉,或是点击“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链接,按提示填写相关问题后进行投诉;三是最便捷的方式,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

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0579-12366咨询上述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我市遇到在停车场无法取得发票的问题,可直接向他们反映。如果是外地的停车场,或是收费单位是外地的,那么可拨打收费单位所在城市的“区号+12366”进行投诉。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