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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华市婺城区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2025-03-12 18:24:02

来源: 无

作者:

遵纪守法护生态  共建和谐好家园


金华市婺城区全体市民: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金华市婺城区鸟类资源丰富,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及浙江省林业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张网捕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浙林湿〔20259号),特向全区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严守法律红线,杜绝非法猎捕行为

禁止使用非法工具:严禁以张网、投毒、诱捕等方式猎捕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可处没收工具、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学防护替代网捕:若需保护农作物或水产品,请采用无害驱鸟方式(如不容易造成鸟类缠绕的粗线防鸟网、反光带、超声波驱鸟器、人工驱赶等),避免使用捕鸟网造成鸟类伤害。

主动参与保护,共建监管网络

自查清除捕鸟网具:请立即检查农田、鱼塘、果园等区域,主动拆除现有捕鸟网具,并向属地林业部门报备。

举报违法行为:发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请及时拨打林业局举报热线(0579-82367229)。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生态保护义务

履行主体责任:各农业经营主体需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员工普法教育,杜绝因生产活动破坏栖息地。

配合执法检查:林业、公安、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巡查,请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整改者将依法严惩。

深化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

学习政策法规:通过政府宣讲、村社培训等途径,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增强法律意识。

倡导绿色生产:推广生态友好型种植养殖技术,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户。

保护野生动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婺城区的绿水青山,为子孙后代留下鸟语花香的美好家园!


金华市婺城区林业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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