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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车窗抛物” 交警:罚!

2025-03-21 10:57:05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吴越悦

3月19日上午,许某因车窗抛物来到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云山中队,诚恳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并当场写下承诺书,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事件回溯至3月12日,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轿车在兰溪市金角大桥老城桥头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将纸屑抛向车外。

接到线索后,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云山中队民警立即展开核查,确认该车辆驾驶人许某确实存在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随即联系许某到中队接受处理。许某承认了不文明行为,但因人在外地,于是约定时间到中队接受处理。许某来到中队后,态度诚恳,一再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

“车窗抛物是交通陋习,不仅不文明,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云山中队中队长朱志钢说,该大队联合兰溪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打造了“兰精灵”交通违法线上举报平台,通过“市民举报+智能监控”双轨并行模式,持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月以来,该大队已接受举报线索241条,累计处理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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