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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退!男子骑着摩托车上高速,高速交警及时发现责令驶离

2025-04-10 20:25:38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朱翔 通讯员 郭永新 周祥斌

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又迎来一年踏青的好时节,近期骑摩托车出行游玩的人有所增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内的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行驶,但每逢春季仍有少数摩托车“误入”。

4月8日晚6时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G1512甬金高速公路,一辆摩托车正在从嵊州往金华方向骑行。不久,该摩托车驶入服务区,高速交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高速交警了解到,该摩托车驾驶员从宁波出发,趁着最近天气晴朗打算前往江西游玩,为图方便上了高速公路。高速交警对摩托车驾驶员在高速骑行的危险性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在服务区通道驶离高速,并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1分。

高速交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20年8月21日,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明确浙江省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高速交警提醒摩托车驾驶员,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都设有一块醒目禁令标志,标志的内容表明“行人、非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由相关部门统一设置,属于法定的交通信号,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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