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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面面观|文明养犬,执法蓝提醒遛狗勿“掉链”

2025-04-22 06:05:53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叶晨 詹思敏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了多起未牵狗绳携犬外出案件。

4月15日,执法队员巡查至教师楼菜市场周边时,注意到一只黑色宠物犬正在来回“溜达”。该犬只未牵犬绳,周边也无主人在场。考虑到菜市场周边人流量大,犬只肆意穿梭可能给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执法队员随即对其进行抓捕。事后,通过多方询问与调查,执法队员联系到了犬主人。犬主人徐某称其每天早上都要到教师楼菜市场买菜,当天刚好家中没人就把爱犬也带出来了,出门比较急忘了牵犬绳,没一会儿狗狗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执法队员向徐某细致讲解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包括未牵绳遛狗可能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依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兰江执法中队对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当执法队员巡查至宾江路周边时,发现一只黄白色的中型犬正悠闲地趴在路边晒太阳,路过的行人纷纷绕道而行,带小孩的家长也把孩子护在身后。该路段紧邻中洲公园,日常来公园游玩的市民也不少,执法队员迅速反应将该犬只抓捕。最后,兰江中队也向犬主人钱女士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元的行政处罚。

养狗不牵狗绳,不仅涉嫌违法,还可能导致狗突然攻击、追逐或扑倒他人,尤其是对儿童、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人来说,极易造成惊吓及身体伤害。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连日来,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向沿街商户和养犬人士发放相关手册,提醒养狗办证、遛狗牵绳,及时清理爱犬排泄物等,并解答犬只登记、免疫等常见问题,倡导市民依法养犬。

接下来,兰江中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持续组织开展流浪狗抓捕行动,建立日常宣传和巡查机制,规范辖区养犬秩序,保障居民健康和出行安全,筑牢文明养犬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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