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08:40:57
来源: 无
“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为什么说是违法停车呢?”近日,市民郭先生向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83186666反映,他到金华高铁站乘坐高铁时,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车站南广场上的一处非机动车停车场,没想到车辆被贴《违法停车告知书》,这令他有些不解。
郭先生称,在迪耳路与凤山街交叉口附近有一处非机动车停车场,当时他把电动自行车停放于此。晚上乘高铁回金华,他来到该停车场骑车时发现车头上贴了一张粉红色的纸。“当时我急着回家,没仔细看纸上写的内容。第二天早上才看到,这是一张违法停车的罚单。”郭先生说。
4月28日,记者在迪耳路与凤山街交叉口附近找到这处非机动车停车场,几乎停满了电动自行车。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停车场地面上画有蓝色停车位,多辆未停放在停车位里的电动自行车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书》。
《违法停车告知书》上写着:“您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该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告知书上还写着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站前中队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被贴罚单,郭先生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未停放在蓝色停车位内?“当时车辆比较多,我把车停放在别的电动自行车旁的空位上,没注意是否停在蓝色停车位里。”郭先生回忆说。
记者拨打《违法停车告知书》上的联系电话了解情况。站前中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金华站南广场有多个非机动车停放点,车辆停放时需按规定停放在停车位里,也就是蓝色线框里,如果未按规定停放,执法人员发现后会贴上《违法停车告知书》。“《违法停车告知书》是为了提醒市民规范停车,目前还没有对违停行为实行处罚措施。”该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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