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07:46:29
来源: 上观新闻、新华日报
4月29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根据公告,被执行人丁旭、董金元执行标的金额70000000元;盛冠平执行标的金额80000000元。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即悬赏金额最高可达2400万元!
悬赏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苏02执恢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510-82226888

被执行人:盛冠平,男,1961年3月17日生,身份证号码320223196103170238,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小区51号201室。

被执行人:丁旭,女,1977年1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320223197701027065,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利山庄3号。

被执行人:董金元,男,1964年5月11日生,身份证号码340503196405110235,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46-11号502室。
执行标的:丁旭、董金元执行标的金额70000000元;盛冠平执行标的金额8000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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