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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摄像头监控周边安全 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2025-05-08 16:51:34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方令航 文/摄

市区江南某小区的李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他所居住的是一个排屋小区,上个月有邻居在自家墙壁安装的摄像头,正好对着小区景观带。“我那天在小区景观带的亭子里休闲,发现有个摄像头对着我,感觉很不自在。我们小区很多业主安装了摄像头,对此我表示理解,但这个区域安装摄像头,能拍到公共景观带,破坏了其他邻居的隐私。”李先生说。

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情况属实。记者到安装摄像头的住户家敲门并多次按响门铃,均无人开门。从现场情况看,该排屋业主共安装了3只摄像头,朝向南北的2个摄像头对着自家庭院,而朝向西面的确实对着小区景观带,在监控自家庭院的同时也把公共景观带的场面拍摄了。

物业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的毛长征律师表示,近年来随着智能安防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在自家门窗等区域范围内安装摄像头,该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市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掌握好限度,以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家庭在安装摄像头时应注意:首先在安装前最好取得相邻关系人的同意,或对相邻关系人进行善意提醒,以免造成误解或纠纷;其次请勿选择对着他人大门、住宅内部等可能暴露个人或者家庭隐私的位置安装摄像头;再次应当调整摄像头的角度及范围,避免拍摄到私人行踪或私密空间;最后,对摄像头拍摄到的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安装者具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非法利用或未经他人同意私自进行传播。

毛长征说,该事件中李先生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住户安装了监控设备,如果涉嫌侵犯到其他业主的隐私权,比如拍摄到了部分公共空间等,物业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李先生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拆除监控设备,并销毁已记录的涉及旁人隐私的视频资料。

法律保护人格权益不受侵犯

记者走访发现,市区很多商家门店使用摄像监控,且没有向民众告知监控的存在。根据《条例》规定,安装摄像头的地方要设置显著提示标志,否则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改正。有的商家摄像头并非单纯为了守护安全,还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客流统计和精准营销。

“某些商户的偷拍行为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人脸信息是典型的个人信息,还可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因此,商家在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时需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的单独同意。”毛长征表示,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经施行。该条例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安装、使用、管理和数据保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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