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14:50:18
来源: 无
“谢谢法院,我这150万债权终于有了着落。”卢某某的脸上满是感激之情。而在不久前,对这笔款项能否收回,他的内心满是担忧,现如今,所有的焦虑与不安都烟消云散。
几年前张某某、胡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卢某某借款150万元,因张某某、胡某某未能按时还款,卢某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后张某某、胡某某又未主动履行,卢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当日,执行干警便送来了“财产查控清单”。清单上,张某某、胡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和一辆车,但特别风险提示栏中却标注着该房产和车辆均已抵押给银行。而张某某、胡某某名下的存款仅有10万余元。
“法官,这房子就算卖了,我是不是也拿不到多少钱?”卢某某看着财产查控清单,满脸焦虑。
执行干警耐心解释,“抵押财产处置后需优先保障抵押权人权益,剩余部分才能分给你。”
卢某某的脸瞬间垮了下来,在房和车都被抵押的情况下,自己可能拿到的也就只有10万元。
就当卢某某以为债权无法实现时,事情又有了转机。
为寻找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实地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发现张某某家中珍藏两套高品质红木家具。红木家具缺乏明确的财产权属登记信息,财产查控系统并不能查询到。
张某某苦笑道,“这本来是我当年生意兴旺时期买的,现在市场冷清,这种大件家具流通性差,想卖也卖不掉。”
经专业机构鉴定,两套家具确认为海南黄花梨材质,市场评估价为173万元。
“开拍后,我一直盯着后台,就盼着有人出价。”卢某某回忆,“结果一拍和二拍都只有人围观,没有人报名和出价,变卖117.64万的起拍价还是流拍了。”
面对僵局,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送“财产处置清单”,详细列明红木家具的评估价值、市场风险及可能的处置方案。
卢某某反复研读清单后,主动提出以物抵债,“这两套黄花梨家具的品质是上乘的,拿来抵债我能接受。”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将红木家具作价117.64万元抵消部分债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剩余款项由张某某与胡某某分期履行。
至此,这起案件顺利执结。
这起案件的执结,是永康法院财产查控、处置、分配“三张清单”的生动实践。永康法院通过“三张清单”机制,前置公开财产权属、评估价值、市场风险等核心信息,把“执行知情权”交到当事人手中,让“被动等执行”变成“主动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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