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2 07: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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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直接把关人,应当在岗在位、履行好职责义务,每日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华中队收到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涉嫌违法案件,内容为在巡查兰溪某光伏新能源在建厂房项目时,发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陈某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经执法队员现场核查,该项目虽按规定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但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一的陈某却长期处于缺岗状态,3月只有5天到岗履职。虽至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但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兰溪某运动器材制造公司自从开工后,按规定配备了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其中的高某在3月擅自脱岗离岗,当月仅签到5次,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缺失。
陈某和高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岗在位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最基本的要求,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各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规范管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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