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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0解答|精神残疾有什么补助?

2025-05-22 08:15:11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吴彰义

精神残疾有何补助

市民黄先生来电咨询:金东区户籍的残疾人,精神残疾有什么补助?

12345(8890)平台:《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本省颁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市区260)、125元(市区130)、50元。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具体可致电82191925,向金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咨询。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何材料

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在金东区傅村镇开店,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2345(8890)平台: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一)必要材料: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2.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二)选择性材料:具有下列情形的,还需分别提交其他相应材料: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材料;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材料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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