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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聚焦|禁渔期,带鱼、黄鱼等水产还能售卖吗

2025-05-29 08:47:39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申季灵 文/摄

为有效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环境,5月1日12时起至9月16日12时,我省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在此期间,除钓具和专项捕捞外,全部海洋捕捞渔船和配套捕捞辅助船实施休渔,同时部分海洋水产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

近日,市民陶先生拨打市新闻传媒中心热线电话83186666反映,在菜市场水产摊位及街边的水产店,经营户仍在售卖东海带鱼、大小黄鱼等海产品。“休渔期不是禁售了,怎么还能卖?”陶先生对此表示疑惑。

为此,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农贸市场和街边的海鲜水产店了解情况。记者随机询问多位摊主和店主,是否知道我省海洋伏季海域休渔期一事,大家均表示知情。“因为休渔期,多个品种的海产品都没货啦,要到八九月份再上新。”一摊主告诉记者。

位于市区五一路的一家海鲜水产店内,摆放着带鱼、大小黄鱼等产品。“这是东海带鱼,但不是现在捕上来的,是在禁渔期之前捕捞的,低温急冻处理后储存在冷库,到了休渔期售卖,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该店负责人王先生介绍,与冰冻带鱼相比,新鲜的带鱼全身泛着银光,非常漂亮。但随着现代冷冻技术的提升,即使是冷冻过的海产品也保持了海鲜的新鲜度和口感。对于店里销售的大小黄鱼,王先生透露,它们属于养殖的水产,并非海里野生。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从5月8日起至8月5日,我省范围内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包括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

据了解,冰鲜是一种介于活鲜与冷冻之间的保鲜方式,指将海鲜或肉类在捕捞或屠宰后短时间内用碎冰覆盖保鲜,温度维持在0℃左右,使食材短期内保持鲜度但不结冰的保鲜方式‌,常用于短途运输和短期储存。‌‌而冰冻海鲜、养殖类海鲜等海洋水产品不在禁售范围内。

受休渔期的影响,目前市场销售的冰冻带鱼、鲳鱼,养殖的大小黄鱼等水产的价格有小幅上涨。

“我们店里已经没有活的梭子蟹、皮皮虾(虾蛄)。大家可以等休渔期结束再吃,那时的梭子蟹最肥美。”王先生说,目前店里生意平稳,休渔期并未带来较大波动,市民会选择购买其他河鲜或海鲜替代目前禁售的海产品。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海洋伏季休渔期,如果有人违法销售禁止销售的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市民可以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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