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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别任性,非法破坏要处罚

2025-06-09 10:37:31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周伟

近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秋滨中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相关人员因将一处林地擅自设置成停车场,致使林地原有植被、树木和林地种植条件遭到毁坏。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挖机、铲车对石门村一处林地实施清理作业,砍伐毛竹、损毁林木,并将地块填平,意图用于停放工程车辆。经第三方测算,两名当事人分别毁坏林地面积2598平方米、1714平方米。上述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或者倾倒含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是要处罚的。你们要以此为戒,千万不要再犯此类错误。”执法队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分别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两名当事人毁坏林地的行为,除了要恢复林地植被、重建林业生产条件并完成树木补种工作,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目前,秋滨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已对当事人做出相应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秋滨中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身依法护林的意识,从保护一方林地和草原的责任出发,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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