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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一师一员”走进汤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 齐心聚力解难题

2025-06-11 19:41:01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胡雅心 文/摄

6月11日,金华开发区汤溪镇人大根据区域特点和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三官一师一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人民调解员)进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

活动第一阶段,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与“三官一师一员”通过座谈形式,就“农村建房过程中的人身损害责任区分和赔偿处理”进行交流,答疑解惑。

今年2月,汤溪某村村民李某受雇于包工头王某,为房主吴某翻盖瓦片。施工过程中,李某意外从房顶摔落,随后被送往金华市人民医院抢救。截至目前,李某家庭已支付了高昂的医药费,但其脑部仍有颅积液。在后续协商经济补偿流程中,因雇主、房主对责任划分、支付比例等问题未能达成统一意见,调解工作僵持不下,几方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该纠纷。

针对案例中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组成专业解答团队对案件要点展开剖析。汤溪法庭副庭长杨展为纠纷处理给出了清晰的司法判断标准。婺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金立航对几方责任区分给出了建议。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农村地区建房数量越来越多。汤溪派出所民警方文春建议项目开工前需完善保险,各方须履职尽责,建房者、包工头及工人应规范施工、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监督;村委会需做好法律风险科普,避免事故后的推诿拒赔。如遇事故,需及时固定证据并请专业人士提前介入。

代表们认真聆听、积极交流,现场气氛热烈。除此之外,部分列席的村支书代表也结合本村处理纠纷时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进行提问,“三官一师一员”积极答疑解惑。

活动第二阶段,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丽君从立法的背景、历程、意义以及体例结构、组织职能与成员义务、亮点条文等几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加深农村基层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内容要义,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此次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效推进“汤法+”人大品牌建设,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便捷途径,进一步提高群众遇事尊法、讲法、找法的法律意识,推动司法机关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下一步,汤溪镇人大将继续深化“三官一师一员”进站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靠近,并不断创新并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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