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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成功办理一侵犯《哪吒2》等春节档影片著作权案

2025-06-20 18:04:32

来源: 无

作者: 通讯员 吴爱晶 韦宇洁

“希望本案的判决能再次引起公众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作者的智慧结晶,让更多优秀影视作品‘扬帆出海’。”6月11日上午,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任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收到判决书后,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权利方诉讼代理人对检察官说道。

非法网站上线“枪版资源”

2025年春节档影片市场大热,当普通观众还在花钱买票、入场观影时,有非法网站却已经上线“枪版资源”供人免费观看。

今年1月29日大年初一,江苏沭阳的观众王某在影院观影时用手机盗录了影片《熊出没·重启未来》,随后通过网络平台出售该视频。以为只是“赚回电影票钱”的王某不会想到,最终这部“枪版”影片将流向非法影视网站,自己也在无形中成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帮凶”。

被告人任某曾是一家网络公司主管,辞职后在家从事网络广告代理等工作。2023年3月至案发,他通过购买域名、租用服务器、购买网站模板等方式,陆续搭建起“人人影视”“猫咪影视”等18个违规影视网站。

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任某使用影视资源采集系统添加视频链接等方式,在自己的违规网站上线《哪吒之魔童闹海》《唐探1900》《封神第二部·战火西岐》《熊出没·重启未来》《射雕英雄传:侠之大者》《蛟龙行动》等2025年春节档上映影片以及其他13万余部影视作品。网站除了电影还包括热门电视长剧、短剧、综艺节目等,供访问者随时在线点播观看,累计点击量达2350余万次。

院线热映的影片资源给网站带来巨大流量,非法广告商纷至沓来。任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与非法广告商合作,在网站投放涉黄、涉赌广告,并按照广告点击量使用虚拟币结算,共计收取广告费用47万余元人民币。

不枉不纵精准打击犯罪

今年1月22日,被侵权影视作品权利人向东阳市公安机关报案。2月4日,任某在广西柳州的家中被抓获。应公安机关商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从核实非法网站搭建时间、侵权影视作品数量、违法所得广告费金额以及涉案被侵权影视作品鉴定意见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取证。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任某在从事非法网站经营之前曾从事网络广告代理,并通过虚拟币账户收取报酬。“不能简单机械地认定任某虚拟币账户收款总额就是本案的违法所得”,为此,办案组通过反复讯问固定口供、核查任某与网络广告代理间的聊天记录、仔细梳理交易流水等客观性证据,最终查清任某通过经营涉案非法网站牟利收取的广告费金额。

办案中,检察官还发现,任某供述称其在某网站购买了影视网站模板。“模板出售者知道任某的违法行为吗?是否属于帮助犯?”通过核查任某的支付宝交易流水,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明知其出售的模板被用于搭建非法影视资源网站,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牟利,仍向任某等人有偿提供网站模板。检察官认为,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3月10日起对徐某进行立案监督。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视听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4月1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综合履职护航产业发展

据悉,《哪吒之魔童闹海》等春节档影片是国家版权局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版权保护作品。案发后,各权利方均出具鉴定意见,确认对涉案非法影视网站上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且从未向涉案网站授权。对影视作品权利人而言,盗录行为与非法网站的存在无疑给票房带来损失。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督促被告人任某退赃退赔,促成其取得部分权利人的谅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对于调解不成的,检察机关则支持部分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月24日,本案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郑晓鸣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有力指控犯罪,被告人任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以前我只以为做违规影视网站涉嫌民事侵权,现在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刑事犯罪,我很后悔。”

作品以超158亿元的票房成绩跻身全球票房排行榜第五名,影片质量、社会热度、商业价值极高,却在热播期遭遇盗录、侵权,不仅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更影响影视文化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权利方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任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后续审理期间,被告人任某向法院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并赔偿权利方部分损失。

“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的法治表达,依托横店影视文化产业,我们见证了更多创作者的日与夜,深知每一帧画面的来之不易。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就是我们在这个时代对创作最大的敬意。”郑晓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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