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5 16:58:03
来源: 无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的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再次敲响保护野生动物的警钟。
当事人吴某在云山街道永丰村从事黄鳝养殖,为防止鸟类捕食黄鳝,吴某自2024年底在鱼塘及网箱上方架设网眼密度高的渔网用于防鸟。


截至2025年3月,执法人员在现场共发现10只鸟类尸体,其中9只经鉴定为翠鸟、八哥、乌鸫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另1只因高度腐烂无法辨认。

根据相关规定,兰溪市全年禁猎鸟类,禁止使用网具等猎捕工具。经调查认定,吴某虽未主动猎捕鸟类,但在发现鸟类被网缠绕致死后,仍持续使用,导致多只“三有”保护动物死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9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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