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8 21:11:06
来源: 无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兰江街道某房地产项目工地存在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一辆清运车,车辆当日共运输7车次渣土。然而,登录“浙江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查询,其中2车次共计40立方米无任何运输记录。
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涉事车辆停运,并找到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面对询问,项目负责人解释称司机当天刚开始负责清运,电子联单扫码意识不强。
针对工地未按规定运行电子转移联单运输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启用电子转移联单以来,兰溪共开出84368张建筑垃圾电子“身份证”,有效实现建筑垃圾全流程、全天候智慧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各施工、运输单位严格按照“一车一联单”原则进行规范扫码登记,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违规处置工程渣土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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