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栏目列表  >  八婺  >  永康   正文

高温下的坚守|高速交警:“处罚不是目的,起到警示作用才是根本!”

2025-08-01 18:39:13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于兴勇 实习生 陈楚涵

   进入暑期是客车超员和疲劳驾驶的高发期,高速交警有针对性的开展此类违法行为整治,确保道路畅通和司乘安全,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发生。7月31日,记者跟随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卢良尘、辅警卢勇威参与了一次实地巡查和施救,记录他们的值班情况。

  当天上午,9时14分许,大队通过公共视频发现,东永高速永康方向永康东出口附近,一辆厢式货车因故障停在行车道内,要求施救车辆和附近巡逻警车赶赴现场处置。

   卢良尘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员李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的10多分钟内,存在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未按规定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车辆在施救车的拖曳下,安全转移到永康东高速出口。

   卢良尘和卢勇威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3分的处罚。
   记者注意到,在作出处罚前,卢良尘耐心细致地向驾驶员李某讲解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此类违法行为会引发什么后果,同时告知车辆发生故障后的处置流程。

“对驾驶员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只是一种手段,但根本目的是让他们能否吸取教训,掌握处置方法,确实让处罚起到警示作用。”卢良尘说。

交警在宣传安全知识

   卢良尘介绍,永康是外来务工人员输入大市,每到暑期客车超员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前几年的打击整治,此类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这些务工人员子女到永康后,由于父母要工作,白天无人照看,10多岁的孩子跑到高速公路上的情况也有发生,为排除此类安全隐患,高速交警与当地交警队及乡镇街道,暑期前夕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避免孩子游玩跑到高速公路上的情况发生。”卢良尘表示,家长的意识提高了,孩子安全就有了保障。

劝阻摩托车上高速

  据了解,截至8月底,全市高速公路开展交通安全风险治理暨夏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夏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强化分析研判、预警处置、违法打击,主动干预、隐患治理、源头管控、宣教警示,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8月底前,将开展片区统一行动、集中整治行动,联合执法行动三大行动,结合辖区夏季交通管理实际,围绕“清雷”、酒驾“零点”夜查,护航“小候鸟”等重点,每周组织专项整治,每月开展公安交通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并适时联合相邻县(区)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联合执法。
本次治理行动主要针对,金华范围内的G60沪昆、G25长深,S26诸永、G1512甬金高速公路,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严查疲劳驾驶、分心驾驶、酒醉驾,客车超员、货车低速行驶、违法停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闯禁”等重点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外出时提前规划路线并熟悉线路,千万不要出现超员;长途出行不要疲劳驾驶,多进服务区休息,如发现错过出口,千万不要实线变道,应该继续前往下一出口,再重新规划线路。交警提醒,夏季高温炎热,且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多发,高速公路出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一旦出现事故、故障,切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共同营造良好交通氛围。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