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7 16:48:33
来源: 无
“文明养犬是养犬人的基本责任,也是维护市容环境的基本要求。”近日,义乌市赤岸镇的陈某某在遛狗时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受到该镇相关部门批评教育,并因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处罚。
当天,赤岸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某厂区门口存在一堆明显的狗粪便。经现场调查核实,确认系当事人陈某某遛狗时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为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养犬习惯,共同守护城市环境卫生,该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文明饲养犬只的宣传力度。工作人员深入村(社),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犬只免疫登记、遛犬牵绳、粪便清理等文明规范,强调养犬人应做到“养犬不掉链、粪便随时清”。
赤岸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坚持宣教与惩治双管齐下,推动文明养犬内化为市民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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