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0 15:52:10
来源: 无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4号)文件要求,综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精神,经过书面查验、现场核查和集体评议,拟将东阳市社会福利院和东阳市东阳江茜畴老年公寓2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协议定点护理机构管理,现将东阳市第二批拟定点的长护服务机构(机构护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东阳市医疗保障中心;地址:东阳市行政中心16楼1629办公室;电话:0579-86626316;邮编:322100。
东阳市医疗保障中心2025年8月20日
附件:东阳市第二批拟新增长护定点护理机构(机构护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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