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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聚焦·市民问政|明年起,高空抛物将被处罚、噪音扰民处罚加重

2025-08-28 08:25:28

来源: 无

作者: 记者 黄珊/文 俞佳妮/视频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高空抛物、噪音扰民、殴打他人等日常生活中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理是否有调整?如何平衡处罚与调解的关系?一个视频告诉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汤广玲:高空抛物是新增处罚行为,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噪音扰民行为,由于处罚力度不大,以往公安机关以劝阻或警告为主,拒不改正的也只能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防治效果并不理想。新法加重了对生活噪音制造者的惩处,明确经基层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对殴打他人行为,新法也作了调整:一方面提高罚款额度,另一方面将“殴打六十周岁以上人员”调整为“殴打七十周岁以上人员”作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的较重处罚情形。

新法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矛盾化解,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调解原则,拓展了自主解决纠纷的途径,充分体现了当事人对自身权益的自主处分,在一些情节轻微、矛盾相对简单的案件中,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节省时间和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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