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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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话呀,以后在金华可不单单是一句提醒,而是老老实实开车的司机们独有的“福利”。
记者了解到,8月28日,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优驾容错”管理措施,并明确规定了对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从而鼓励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首违不罚”也有需要满足的条件
8月31日,在市区二环东路与丹溪东路交叉路口,驾驶员徐师傅因在红绿灯路口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行为原本应处以100元罚款。由于徐师傅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而且属于首次发生此类轻微违法行为,交警对他进行了警告,免予罚款。
徐师傅表示,本来遇到这种情况是要处罚的,现在只是以警告的形式,这让他感受到了交警执法的温暖,他也表示,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优驾容错”管理措施后,如果你是一名开车习惯良好的司机,二年内无同种交通违法记录,且在我市六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那么当你第一次在我市发生某种轻微的交通违法时,金华交警仅会对你进行警告,而免除罚款、记分。
记者了解到,截至8月31日,我市有机动车驾驶人364.21万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优驾容错”的管理措施,在于对具备良好驾驶习惯的驾驶人,在其发生某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给予一定宽容处理,从而鼓励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
那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包括哪些呢?
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驾驶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骑、轧车行道分界线上行驶的。
当然,“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对于分心驾驶、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和酒驾醉驾、严重超速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金华交警将一如既往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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