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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后丨梦中都是TA

2025-10-09 17:04:11

来源: 无

作者: 陈玉杰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在《为爱痴狂》一文里,我引用过这句话。有朋友看过以后说,另一个版本是“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伤人”。不管“杀”还是“伤”,反正它是一个关、一道坎,考验着人性、拷问着灵魂。

有个案子可能有人不信,但它确实在江南公安分局秋滨派出所辖区某工具厂发生过。2006年11月的一天傍晚,平时工作认真、为人也不错的贵州人张某某酒后来到一女工宿舍,对住在那里的一同乡女青年表达爱慕之情。言谈之间流露出“我愿意为你跳楼”的一片真意。当时,该宿舍在场女工都认为张某某在开玩笑,故均未在意,并开玩笑说跳楼会摔断腿的。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张某某说过之后竟然真的爬到窗户上,接着两手抓窗沿两腿外悬。众人一见纷纷上前,劝告张某某不要开这种危险的玩笑,但对方不听。时间一长,可能张某某没有了力气,结果手一松身体坠落。警方通过勘察现场发现,张某某所抓窗沿离地面大约9米,如果垂直坠落生命应该无虞,但他坠落过程中身体碰到了二楼的外露物,导致坠落方向改变头部着地而亡。

好端端的一个小伙子就这样没了,令人唏嘘。

从事政法报道10多年,比起这个匪夷所思的案情,我见过太多为情所困铤而走险最终害人害己的案例。

从“上帝视角”观察,没有哪一对恋人会带着死亡思维开启甜蜜之旅。当花前月下卿卿我我遭遇变心变脸柴米油盐,假如理性不能战胜感性,那么故事就会演变成事故。

2006年春节期间,市区江南某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女青年被人从该小区一居民楼三楼推下摔到一轿车上重伤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江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一句话总结就是“女青年要分手,男青年下毒手”。原来,市区人方某与冯某曾经相处、保持了4年朋友关系。对于方某的为人,冯某的母亲一直比较担心,因为方某有过打骂冯某的行为。经多次劝阻,冯某也慢慢疏远了方某,并于那年春节期间向对方提出分手。农历正月初三晚上,方某找到冯某想就双方关系做个了断。虽然母亲极力反对,冯某还是应约赶到市区某小区方某的住处。次日凌晨,方某见冯某去意已决,愤怒之下将她从窗口推下。

类似的故意杀人案,时隔4年多再次在市区江南上演。据了解,小吕和小晨都是金华人,但两人的恋情遭到了双方父母的反对:因为小晨有固定的工作,而小吕是无业人员。一开始,小晨并不在乎,从精神到物质,一直鼓励小吕。不过,交往多年后,小吕却一直都没有长进。渐渐地,对眼高手低的小吕,小晨失去了耐心。从2010年年初开始,两人之间的争吵成了家常便饭。每次吵完,小吕都信誓旦旦地承诺,甚至下跪请求小晨再给他机会。然而,一次次的原谅,小晨却换不来男友的事业心。当年7月2日,忍无可忍的小晨再次提出了分手。这个决定,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赞同。小吕以为,这次也跟往常一样,只要苦苦相求,心软的女友还是能原谅自己。可是直到8月7日,女友搬了家,动了真格,小吕着急了。他不停地给小晨打电话,软磨硬泡再加自己的推测,他找到了小晨的新家地址。8月10日下午,小吕终于等到了下班回家的小晨,跟着进了门。小吕用起了老把戏,跪在女友面前,连哭带求。可是这次,小晨下定了决心。见女友这么“绝情”,小吕走了极端。“杀了她,然后我再自杀。”这么想着,他拿起刀杀死了小晨,但后来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又下不去手。

比起小吕行凶后对自己的“温柔”,曹某虽然“动真格”的举动同样为人所不齿。婺城区汤溪镇人曹某和贵州女青年罗某系恋人关系,同在婺城区一家印花厂打工。2011年6月底,见一些贵州老乡辞职离厂,罗某也想换个工作环境,遂辞了职。7月1日是曹某、罗某确定恋爱关系一周年纪念日,罗某当天上午约曹某出去,说想好好去玩一下,并说了辞职的事。对于曹某来说,罗某是其每天工作生活的动力和寄托,而罗某在这个时候想要离开他们一起工作的地方,这让他越想越难过。当曹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罗某到市区湖海塘附近时,曹某对坐在车上的罗某这样说:“我们殉情吧!”罗某不同意,也没在意,只是让她做梦都想不到的是,死神已经靠近。当天下午,两人来到婺城区白龙桥镇一家宾馆开钟点房,罗某先去洗澡,卫生间里水哗哗地响,而曹某的心却如死海。此时,他把事先准备好的美工刀片放在电视机后面,将房门反锁,又把电视音量开到最高。洗好澡后,两人躺在床上,罗某渐渐有了睡意。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深爱的女人,曹某最终将罗某勒死。即便如此,狠心的曹某怕罗某没死,又用刀在罗某的喉咙上割了几刀,还拿出自己的美工刀再深深地划了两刀。然后,曹某用刀割了自己的左手腕,他想死在罗某身边,但在爬的时候昏了过去。

正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如此血淋淋结局使人惊悚。

相较之下,金东区孝顺镇街头发生的一起惨剧案情有些曲折。经查,贵州女青年王某在孝顺镇某厂打工时有个男朋友,后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之后,她在孝顺镇跳舞时认识了来自贵州、在塘雅镇打工的男青年严某,且严某向她展开了求爱攻势。2006年9月的一天,严某和老乡严某某、余某送王某回厂时,被王某男友的几个朋友拦住,他们希望严某不要纠缠王某,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王某后来将情况告诉给了自己所认的大哥、在孝顺镇某厂打工的莫某,希望他帮助调解此事。莫某也曾就此打电话给严某,劝对方不要再追求王某,但严某未予理睬,还认为自己没有面子,要去出口气。案发当晚,莫某和老乡杨某从孝顺镇一网吧出来后恰遇严某、严某某、余某和王某,莫某再次劝告严某罢手,并让王某走到自己这边。此时,王某也劝严某算了,余某则走上前调解。不想就在莫某与余某交谈过程中,严某、严某某抽出早已准备好的西瓜刀等凶器朝着莫某就是一阵狂砍,直到莫某不能动弹为止。

古人讲:“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无论爱得如何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如果心头无法无天,灾祸则如影随形。

2006年5月8日晚上,金华晚报“昨夜今晨”采访组在市中心医院急诊室采访时,看到一中年妇女浑身是血昏迷于病床上,医护人员正在对其进行紧急抢救。据介绍,该妇女姓盛,婺城区汤溪镇某村人,身上多处被砍:颞部被砍三刀,耳后、脸部和颈部各被砍一刀,右手大拇指也受了伤。当一些围观者得知盛某系被其丈夫潘某砍伤后无不表示愤慨:太残忍了,夫妻间能这样解决家庭纠纷吗?经婺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初步了解,潘某和盛某原先分别在兰溪市和汤溪镇打工,后来潘某怀疑妻子有外遇,并由此发生纠纷。当天晚上,夫妻两人再度发生争吵,导致盛某被砍6刀。事情发生后,潘某骑摩托车外出,途中车翻人倒致头部、腿部受伤。

大千世界,既然有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必然存在妻子质疑丈夫不忠。2007年9月3日晚上,我们“昨夜今晨”采访组看见一对青年男女正在一派出所大厅里争辩。身穿灰色上衣的女子哭诉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不仅伤了她的心,还打伤了她。临回家前,她举着血迹斑斑的右手对值班民警说:“请你们一定要调查清楚,我被那个女的叫来的人打得不轻。”在该派出所二楼一办公室内,一身穿白色上衣的女子则因涉嫌打人在那里接受民警调查。据了解,“灰色上衣”这两年一直怀疑丈夫“黑色上衣”与那个“白色上衣”有不正当关系,夫妻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当天晚上,“灰色上衣”在经过市区一十字街头时,恰遇“白色上衣”,两人一见面自然少不了争吵,接着相互辱骂。“灰色上衣”这样告诉民警:“那个女人后来竟然叫来几个男的打我,不仅伤了我的手,还朝我的腰部猛踢”。

一边是被打受伤的妻子,一边是“红颜”将面临警方处罚,可想而知“黑色上衣”的内心多么彷徨。

仅因同居女友将一台影碟机弄坏后发生争吵,男方竟然用闭路电视电线将对方勒死;丈夫有外遇离婚后,前妻一直“咽不下这口气”,夜幕下她将前夫的轿车后挡风玻璃砸了一个直径20厘米左右的洞,该车右侧玻璃、前挡风玻璃也被砸得不成样子;一男子离婚后想与前妻复婚,由于之前嗜赌及经常打骂等原因,在前妻不同意的情况下,他居然抱着4岁的小女儿爬到5楼以跳楼相威胁……

好了,恋人、夫妻间由爱生恨的案例永远也说不完。千言万语一句话,冲动是魔鬼,情劫需靠理智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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