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15:38:51
来源: 无
网络社会,不少词被“玩大了”,像“小姐”“专家”“老司机”“白莲花”等等。至于“情人”,原本就是指情投意合、真心相爱的人,眼下又似乎被“玩窄了”,暧昧的笑容里藏着“情夫”“情妇”的意思,殊不知《现代汉语词典》明确标注“情人”系“相爱中的男女的一方”。
让“情人”一词传遍大江南北,《情人的眼泪》这首歌功不可没。
“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为了爱。只有那有情人眼泪最珍贵,一颗颗眼泪都是爱,都是爱……”上世纪90年代,蔡琴以其浑厚嗓音重新诠释爱情的苦涩主题以后,金华大小歌舞厅都少不了此曲伴奏。
“贴面舞”也好,“黑灯舞”也罢,即便“慢三”,也能跳出缠绵悱恻如泣如诉。
我不知道是不是受《情人的眼泪》影响,反正浙师大校园西北角当年冒出了一个“情人坡”,并流传模仿李清照《如梦令》中的句子——一日黄昏漫步,见一男生装酷,呕吐,呕吐,只想低头撞树……
清风、明月、近水、远山……爱情这东西,不因环境恶劣而停止生长,优美的环境仅让它锦上添花而已。不是有这么句话嘛,热恋中的人啊哪里昏暗就往哪里钻。的确,昏暗环境能减少外界干扰营造浪漫氛围,刺激多巴胺分泌,神秘感、愉悦感、亲密感、依赖感瞬间满格。只是,情人间的戒备心理降低以后,除了如胶似漆,还会有难以预知的危险步步逼近。



拳打脚踢、用刀威胁抢劫情侣常见,“持枪”的也粉墨登场。2008年8月20日凌晨3点多钟,男青年胡某和女友朱某在凯旋宫门口对面的堤坝上散步时,感到有人走来,就下意识地回头,一个男的恶狠狠地问:“看什么看,是不是看我不顺眼?”胡某觉得不对劲,赶紧递香烟过去打算赔不是。可对方不接,反而掏出一把手枪,说枪里有6颗子弹,要胡某将钱给他。胡某拿出身上全部400元钱后,那个男的以“现在公安查得紧,我要包车去湖北”为由,勒令胡某再拿600元,并将胡某女友扣作人质。之后,江南警方通过周密部署,最终将嫌疑人擒获,从其手中缴获“左轮手枪”一把(系打火机)。
或许是“甜头”尝多了,有段时间,市区竟然出现专劫大学生情侣的团伙。201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及附近的茶花公园连续发生多起大学生情侣遭抢劫案件。如10月31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何某与同为该院大学生的男友李某到茶花公园南边的一条小路上散步。见持有砍刀或匕首的3名歹徒逼近,李某、何某不得不分别掏出100元、180元和一只手机给对方。随后,歹徒又对李某搜身,抢走几十元钱。三江派出所经过秘密调查跟踪,于11月9日将该团伙摧毁,嫌疑人被捉拿归案。他们交代,学生年轻,而且男的一般不会反抗,因为有女朋友在边上,成功率高。
“网上约会”引发的案件同样不少。如湖南省保靖县人向某上网聊天时认识了东阳网友马某,2009年9月5日傍晚,他们在东阳市人民医院对面的公园见了面,还一起吃了晚饭。饭后去滑冰时,向某对马某的言语挑逗和吃“豆腐”动作感到很不爽,遂生恶意,就与先前认识的江西宜春籍彭某等4名男子约定,到西山公园山顶抢劫马某。之后,向某与马某好像情侣一样,走在山路上,最终马某身上的手机、数码相机及部分现金被抢走。再如兰溪人孙某与金华的何某通过网易同城约会相识,2010年6月18日,孙某专程从兰溪来金华,请何某吃了大餐,又陪何某逛街,花了1000多块钱给她买衣服。两人欢欢喜喜逛到晚上8点多,何某提出要走,孙某于是要求何某等自己先安顿好才能走。随后孙某在金华火车西站附近一宾馆开了房间,通过暴力手段将何某强奸。
我报道过的案件表明,深更半夜甚至光天化日谈恋爱不安全,在车上也要小心。2007年10月中旬的一天深夜,男青年王某和女友沈某吃完夜宵后,驾车来到市区胜利街南段靠近婺江边位置,两人没有下车即在车内谈起了恋爱。次日凌晨1时许,正当王某和女友卿卿我我之际,突然觉得有人猛地拉开驾驶室的门,接着一把冰冷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脖子处。与此同时,另一男子走到副驾驶室一侧,用“手枪”对准了坐在那里的沈某。在两名歹徒的威逼下,王某先拿出了身上的800元现金和手机递给对方,沈某则掏出了身上仅有的10多元钱。持刀歹徒或许嫌沈某的钱太少,并没有接那10多元钱,转而要求王某交出轿车钥匙,意欲将这对情侣锁在车内再逃走。后见人在车内可以打开车门,歹徒遂命令王某将轿车钥匙扔到附近草丛中,打算以此拖延受害人驾车追赶时间。得手后,两名歹徒快速跑至市区胜利街与飘萍路交叉口,乘一辆过路出租车直奔金华火车西站。王某见歹徒逃跑,一边嘱咐女友看好轿车向朋友求助,一边乘另一辆过路出租车追赶。车到金华火车西站站前广场后,王某与两名浑然不觉的歹徒始终保持着五六十米的距离,并趁他们不注意,借用一路人手机向警方报警。婺城警方迅速出击将两名歹徒擒获,并缴获了他们用于抢劫的弹簧匕首和仿真手枪。
当事人王某既保护女友又追踪歹徒,可谓胆大心细有勇有谋,而有些男青年的所作所为则令人不齿:
——2008年11月4日晚,在浦江县打工的云南镇雄人王某想到永康看女朋友,但因为经济拮据便想“捞一把”。他以打车为由将安徽省休宁县人、摩的驾驶员汪某骗至僻静处,趁其不备将对方打倒在地,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刺汪的颈部,劫取其手机和摩托车后逃逸。
——2009年4月18日,郭某因其女友小秋提出分手,又发现有其他男子发给小秋短信及未接电话而恼火,在武义县某宾馆内先后对小秋进行殴打,并逼迫其写下3万元借条。21日凌晨,郭某将小秋强行带到金华一宾馆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又逼迫小秋写下10万元的借条。同时,郭某将原3万元的借条销毁,并拍下小秋的数张裸照,对其进行威胁,要求数日内支付现金1万元(不包括借条的10万元),否则就将照片在其老家和网上传播。后小秋通过宾馆服务员将求救纸条传出,于次日10时许被解救,郭某同时被抓获归案。
——2006年10月30日晚,时年19岁、在市区某餐馆当服务员的小芳下班回市区某小区餐馆所租宿舍。当晚10时许,感觉心情不好喝过半瓶啤酒的小芳听到有人敲门。与小芳同宿舍的其他几个女孩估计可能是餐馆经理来查夜,就打开了房门。不想门一开,站在门外的是3个十七八岁的男青年。其中两人以前在小芳工作的餐馆当过厨师,一个穿紫色T恤,一个穿青黑相间无袖T恤,只有那个穿白色T恤的“黄头发”不认识。就在同宿舍女伴想马上关门时,“紫色T恤”“无袖T恤”强行闯进屋里。“无袖T恤”坐到小芳身边强行搂抱。就在小芳百般抗拒时,“紫色T恤”也靠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一把理发用剪刀。“无袖T恤”“紫色T恤”恶狠狠地告诉小芳,晚上必须跟他们出去玩一下。见小芳不肯就范,他们干脆一人抓住小芳的一只手用力向门外拉。后他们一人抱住小芳的腿,一人抱住小芳的腰,把小芳抬到另一个人的肩膀上扛下楼,直奔他们的暂住地。 据小芳回忆,下楼后她被扛了有七八分钟左右的路程。“到了房间,一个男的先进来,要和我搂抱。我几次跑到房门边都被他拖回到床前。”小芳说,后来那个男的急了,连打她几个耳光,还用剪刀剪了她的头发。被该男子强行奸污后,另一个光着膀子的男子进来又强暴了她。“我那时酒劲上来了,迷迷糊糊没有多少力气反抗。”大约午夜时分,第三个男的强奸未遂。经查,涉嫌强奸犯罪的3名男子分别为童某、张某和郑某,家住婺城区农村。此3人中有一个曾经追求过小芳,没有结果。
类似令人发指的强奸案,还有一起。2011年5月9日晚上,贵州人李某和张某一起吃饭,因为李某和女友吵架不开心,席间两人喝了不少酒。喝到次日凌晨2时左右,两人踉踉跄跄地来到李某女友的出租房外,敲门后发现李某女友不在家,于是两人就准备离开。当时,眼尖的李某发现女友对门的那户人家似乎没关好门,一推发现门还真开了。囊中羞涩的两人随即动起了歪念,在翻找钱物过程中,他们听到卧室传出一女子的叫声,两人吓坏了,遂扑到床上捂住了女主人的嘴巴。看着二十来岁的女主人青春靓丽,喝过酒的李某和张某又动起了邪念,随后分别强奸了这名女青年。
一晃10多年过去了,上述案件几乎绝迹,值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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